(招标编号: FZK2022-4-37)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
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邮区中心市内 13 条逐日正班邮路往返跑行驾驶工作,每路 1 人驾驶,单条
邮路日往返跑行 4 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
内(经营范围应具有劳务服务、劳务承揽或运输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所需服务、独立服务人员及管理队伍的能力(提供盖章承诺函);
3.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 的书面声明(截
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 的
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投标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天津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情况: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
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2 年 03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3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由于疫情期间免见面,将以下资料发送至 273612509@qq.com 获取招标文
件(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证书(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扫描件);(3)受权人联系方式。法定节假日除外, 具体获取时间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
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将文件费 200 元/本
电汇至以下账户。户名: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755950071310101 开户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 308110023028 备注: 电汇时由公司账户
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电汇成功后请将开票信息、电汇截屏发送至本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03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 2 号泛亚公司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 年 03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 2 号泛亚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服务方驾驶招标人车辆依照约定将招标人指定的邮件在规
定的时限内安全运输到指定地点, 并做好与招标人的发运单位、接收单位邮件的交接装卸工
作。
2.招标范围:天津邮区中心市内 13 条逐日正班邮路往返跑行驾驶工作,每路 1 人驾驶,
单条邮路日往返跑行 4 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3.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实际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
5.最高限价:本项目单条邮路日均驾驶外包服务费含税最高限价 325 元/日/条,最高限
价为单条邮路日 4 次驾驶外包全部费用。
6.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花园路 4 号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2-2712186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 2 号
联 系 人: 李雪
电 话: 23239918、13821933364
电子邮件: 2736125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