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本部食堂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0-11-10来源:中国邮政网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本部食堂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的采购活动,欢迎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FJHR2020202。

  2、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招标内容及要求

  预估采购金额

  入围年限

  入围数量

  投标

  保证金(元)

  1

  省分公司本部食堂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00万元/年

  三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中标3家,备选不超过2家。

  9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一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下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投标人: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提供经审计的2019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财务报表。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条件:

  明细

  描述

  自律承诺书及声明等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1) 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2) 承诺与声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并承诺在本项目入围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在福州市区(鼓楼区或晋安区或仓山区或台江区)设置本项目的服务机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3项年采购合同金额≥100万元或至少1项年采购合同金额≥300万元的已履约完毕或正在履约的食材配送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业绩数量按合同数量计算,即一份合同算一项业绩。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须获得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商业信誉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

  ③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报名规定

  4.1报名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等: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至我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现场填写报名表;通过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按照本项目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我司,并打电话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4.3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5、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时间规定:

  5.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2月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2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7、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8、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得贵路26号福建邮政大厦

  电 话: 0591-83341908

  联系人:丁玲

  9、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室

  联系方法:吴萍、17750207868

  邮    箱:fjhrzb@126.com 

  附:账户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银行账号:3500187760705250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