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下称“盘锦邮政”)拟就“2020年-2021年盘锦邮政集中采购招标代理入围项目”(采购编号:LNYZ-PJ-2020-001号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述:2020年-2021年招标代理公司选定,入围2家合作单位。
3、采购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期限 |
招标控制价(%) |
2020年-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采购范围委托代理实施的项目,其他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下一次同类项目采购结束为止,原则上最多两年。 |
80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代理相关的服务能力及证明;
3)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办公设备,具有企业采购设备和服务代理业绩;
4)具备电子招投标评审的环境及能力;
5)具有规范和完善的招标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
6)财务状况无不良记录,无违规操作、恶意占用投标单位资金等情况;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7)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0年03月27日至2020年04月0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盘锦市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除公章外,还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此外,供应商还须提供有效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04 月 08 日 14:0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2020 年 04 月 08 日 14:00 (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并按时参加磋商会议;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具体磋商时间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由盘锦邮政另行通知确定。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该通知时间参与磋商。。
注:1.供应商应保证在获取采购文件及递交响应文件的过程中所提交的一切材料及做出的一切意思表示,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否则,供应商对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不良后果承担全部责任;2.自采购人发布本公告之日始,至采购人与最终确定的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之日止,此期间如各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发生任何纠纷须进行法律诉讼,管辖法院为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2号
邮 编: 124000
项目联系人: 李亚妮
电 话:0427-2822667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2020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