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中共格尔木市委隆重举行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仪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格尔木市分公司“鸿雁天路”投递员葛军同志,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国务院2014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获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颁发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据悉,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纪念章颁发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
葛军同志作为我省邮政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员工,他是青海邮政全体党员的一面旗帜,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和“中国网事·感动2017年度网络人物”等多项荣誉。葛军同志10年如一日,奋斗在平均海拔4000米的青海雪域高原之上,行驶于人烟稀少的可可西里无人区,为青藏铁路、公路、兵站“三条进藏生命线”沿线军民提供邮政服务,其敬业奉献的感人故事,充分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普普通通的高原邮政投递员,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始终心系群众的高尚情操和良好风貌,深刻诠释了“人民邮政为人民”的不变初心和永恒使命。